趣侠网7月10日最新消息,近日米哈游旗下《原神》的维权案例告一段落,并且入选了市场监管总局的典型案例,下面一起来了解下内容全文!
2024年3月,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徐汇区古美路某地存在制售假冒商品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工作人员电脑中发现了侵权卡牌设计底稿,并发现了侵权卡牌成品。经调查,自2023年6月起至案发,当事人方某某在未经许可情况下,分别在上海组织设计侵权卡牌底稿、在浙江省义乌市组织生产制作侵权卡牌产品4031盒,共计11.1万余包;通过1688平台店铺销售侵权卡牌产品,违法经营额14.3万余元。另查明,上海琦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明知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仍为方某某设计涉案侵权产品,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便利的行为。
当事人以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参与市场竞争,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处违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共计42.9万余元。上海琦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便利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处违法经营额1倍的罚款14.3万余元。
事件经过:
此前,米哈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徐汇区古美路某地存在制售《原神》侵权卡牌的违法行为,侵权人方某某所组织设计、生产、销售的涉案产品,非法使用了“原神”“GENSHIN IMPACT”“枫原万叶”等米哈游注册商标。接到米哈游举报后,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在工作人员电脑中发现了侵权卡牌设计底稿,并查获侵权卡牌成品。
经调查,自2023年6月起至案发,侵权人方某某在未经许可情况下,分别在上海市组织设计侵权卡牌底稿,在浙江省义乌市组织生产制作侵权卡牌产品4031盒,共计11.1万余包;通过电商平台店铺销售侵权卡牌产品,违法经营额14.3万余元。另查明,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明知方某某的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下,仍为其设计涉案侵权产品,构成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便利的行为。
方某某以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参与市场竞争,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违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共计42.9万余元。同时,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侵犯他人商标权提供便利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的罚款14.3万余元。